為深入貫徹落實習主席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履行生態環境部“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的職責,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了**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歷程
生態環境部自2007年啟動**自然保護區評估以來,至今已連續開展18年,總體而言,可分為兩個階段。**階段:2007年至2018年,為**自然保護區管理評估,由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評估重點是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經費保障、管理規章制度等。第二階段:2019年至今,在前期探索基礎上,通過制訂標準和工作方案,生態環境部于2022年正式啟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評估重點是主要保護對象、生態系統結構與服務、水環境質量、主要威脅因素、違法違規重點問題等。
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的必要性
**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至關重要,它不僅有助于我們履行**環境保護承諾,推動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改革,還關乎履行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同時對于提升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質量、維護生物多樣性和保障生態系統服務具有深遠影響。
(一)履行**公約的中國實踐
“昆蒙框架”確立了3030目標,即至少30%的陸地、內陸水域、海岸帶和海洋區域得到有效保護。自然保護區是達成3030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保護成效評估能夠準確判斷自然保護區是否得到有效保護,這不僅是對**自然保護工作的負責,也是對**社會承諾的履行。
(二)自然保護地體系改革的新要求
我國正加快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出:“加強評估考核。組織對自然保護地管理進行科學評估,及時掌握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和保護成效情況,發布評估結果”。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是有效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自然保護地事業改革重大部署的有效舉措。
(三)生態環境部履行職責的重要抓手
國務院機構改革之后,生態環境部“負責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生態環境部于2021年制訂《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標準(試行)》(HJ 1203-2021),并發布了相關工作方案。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能夠及時發現自然保護區在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管中的問題,采取措施予以解決,是切實履行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職責的重要抓手。
(四)提升自然保護區質量的迫切需要
經過60多年的發展,我國自然保護區事業已從“速度規模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管理基礎、管理措施、管理保障等日臻完善。未來,保護區應逐步探索主要保護對象的動態變化規律,揭示代表性、典型性生態系統的結構、功能與過程,加強對主要威脅因素的監控和預警等,為高質量保護提供科技支撐。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有助于引導保護區逐步加強科研監測,是促進我國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升的有效手段和措施。
如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
根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工作方案(2022—2026年)》,評估工作包括印發評估通知、準備評估材料、開展內業評估、開展現場評估、編制評估報告、發布評估結果、結果反饋和處理等流程。
對組織開展評估的生態環境部相關技術支撐單位而言,要做好評估全過程的組織協調工作,如前期積極和省級生態環境部門以及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對接,指導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建立評估工作機制,總結并推廣各省的經驗做法,及時開展技術培訓,對評估標準進行解讀,并對部分自然保護區開展技術指導與幫扶。中期要做好現場評估工作,包括組建專家組、明確評估日程和現場考察要點、組織專家打分和編寫反饋意見等。后期要對各保護區的評估結果和意見草案進行集中討論,編寫評估報告等。
對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而言,要做好本行政區的評估工作整體統籌,應提前安排部署評估工作,積極會同省級林草主管部門建立協調機制,具體措施可以包括共同組建評估工作組、聯合印發評估通知、共同對自評估報告進行省級審核等。同時,因評估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部分指標需用遙感模型進行測算,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應提前做好任務分工和技術培訓。
對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而言,最重要的環節是準備評估材料和開展內業評估。保護區應在特征分析的基礎上,對評估指標應選盡選,不能因主觀和數據等原因漏選指標。應積極主動和屬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溝通聯絡,爭取資金、數據以及技術支持。在編制自評估報告時,盡可能獲取多來源數據,進行各項指標的計算。同時,在亮點展示時,凡是能反映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的資料,例如動植物、生態系統、環境質量的數據資料都可以作為亮點;凡是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的相關工作措施,例如管理體制、巡護監測、執法宣教、科學研究等也都可以作為亮點。
對評估中遇到問題的處理意見
在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過程中,針對可能遇到的問題,以下處理意見可供參考。
(一)如何選擇評估數據源
選用數據源的兩個基本原則,一是以保護區地面調查監測數據為主,林業調查數據、國土調查數據、遙感數據、模型模擬等為輔;二是T1(前一時期)和T2(后一時期)的數據源要統一,盡量選用相同的數據源,增強數據之間的可比性。
針對各項指標的解釋及數據源推薦,天然林覆蓋率建議用林業調查數據;天然草地植被蓋度即要體現保護區內天然草地的面積,又要體現天然草地的綜合植被蓋度;自然濕地既包括紅樹林等近海與海岸濕地,也包括河流、湖泊濕地,還包括沼澤化草甸等沼澤濕地。自然岸線保有率對有海岸帶、或岸線有利用的河流湖泊等保護區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數建議用2021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對T1和T2進行系統梳理,避免因名錄調整造成誤差。物種豐富度建議用相同的生物多樣性調查類群對比,如T1未調查昆蟲和大型真菌類群,而T2調查了,可在文字表述中體現T2的調查更深入更全面,但是T1和T2的對比要剔除昆蟲和大型真菌類群數據,使用相同類群數據進行對比。水源涵養和水土保持計算方法建議參考《**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HJ 1173),涉及到這2個指標的相關參數優先使用保護區徑流小區、氣象站等實測數據。外來入侵物種建議參考生態環境部發布的四批《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共71個物種)。
(二)無前一期數據的處理意見
評估指標沒有前一期數據,可結合綜合科考、日常巡護、周邊情況等,推斷此項指標前一期的具體情況,若無法推斷,原則上按照無變化計算此項指標的得分。如沒有前一期外來入侵物種的數據,建議用《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對比保護區前一期物種名錄,查找外來入侵物種。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指標負向變化的處理意見
通過查閱文獻等資料,證實由**天氣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指標變化率下降的,可按照無變化計算此項指標的得分。如,2022年**高溫干旱造成長江干流水面下降,涉及長江干流的自然保護區自然濕地面積減少,可按照自然濕地面積占比不變處理。
(四)保護區管理工作如何在自評估報告中體現
**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指標的提升離不開保護區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撐。在解釋指標變化時,可簡要介紹保護區所做工作。如,自然岸線保有率增加,是因為保護區近幾年清理碼頭,經過整治、修復、恢復等措施,原有碼頭岸線已逐步恢復成自然岸線。
(五)如何對評估結果進行等級調整
評估周期內,自然保護區內發生過突發環境事件,存在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問題,被督察通報,且未按期完成整改,評估等級將會調整。建議自評估報告設專章說明自然保護區內是否發生過突發環境事件,存在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警示片、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林草等部門督察檢查問題及整改情況。
作者單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